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
《商洛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2014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
文 号: 商政办发〔2014〕94号
商洛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