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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企业(国有)单位人员流动工作流程图
阅读:次 时间:2015.05.06 16:41:30

政策依据

1.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商洛

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政发〔2013〕285号);

2.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

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商政发〔2013〕336号)。

3.《商洛市事企业(国有)单位人员流动暂行规定》(商政〔2012〕434号);

4.《干部档案工作条例》(1990年修订);

5.《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细则》(1991年制定)。

所需材料

    (一)各县(区)县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

1.拟调入单位所属县人社局申报文件;

2.《公务员流动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表》一式两份,须调入单位所属县区长审签;

3.本人人事档案(截止流动前转正定级、个人年度考核、工资晋升、职称评审、职务任免等资料须客观、齐全);

4.考察材料(调入单位或所属主管局出具,写清通过组织行为实地考察当事人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并给予考察结论及单位意见);

5.廉政、计生鉴定(调出单位或主管局提供);

6.本人参加工作时的安置审批手续或招录文件(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需要客观反映该同志如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客观资料);

7.个人工资财政供养证明(调出单位所属县财政局出具);

8.个人身份证明(调出单位所属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关于本人身份及是否属在编在岗职工的证明);

9.调入单位性质说明(调入单位所属人社局出具调入单位性质(机关/参管/事业)及经费形式);

10.新进单位的空编通知单或空编证明(调入单位所属县编办出具)。

(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间人员流动、(除公开遴选外)从市外或县(区)和乡镇流动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

1.调入单位所属主管部门申报的文件;

2.《公务员流动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表》一份,(从市外或县(区)和乡镇流动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的,须调入单位分管市长审签);

3.调入单位空编通知单(市编办出具);

4.考察材料(调入单位或所属主管局出具,写清通过组织行为实地考察当事人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并给予考察结论及单位意见);

5.廉政、计生鉴定(调出单位或主管局提供);

6.本人参加工作时的安置审批手续或招录文件(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需要客观反映该同志如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客观资料);

7.个人工资财政供养证明(调出单位所属县财政局出具);

8.个人身份证明(调出单位所属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关于本人身份及是否属在编在岗职工的证明);

9.本人人事档案(截止流动前转正定级、个人年度考核、工资晋升、职称评审、职务任免等材料,须客观、齐全)。

 

关键词:人力资源配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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