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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完成特殊人群工龄补助待遇标准上调工作
来源:丹凤县居保办 作者:周飞 时间:2015.08.31 09:23:08

丹凤县密切关注特殊人群的切身利益,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力度。从20151月起,对特殊人群工龄补助进行上调,其中民办教师的工龄补助从7.3/年调整到8.1/年,乡村医生、电影放映员、林管员、国有集体企业等人员工龄补助从4.9/年调整到5.4/年。

丹凤县人社局、居保办及时与省、市业务部门联系,更新信息系统数据参数,对提高部分的工龄补助进行补发,并将特殊人群工龄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系统合并发放,保证工龄补助在每月25日前全部拨付到位,以帮助他们切实解决养老之忧,生活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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