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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1 16:33:13

商政人社函〔201788

 

商洛市政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和39日省政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题会议精神,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重点

1.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重点自查工程建设领域督促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全面推行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情况。加强建设资金监管、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已建在建政府投资项目欠薪排查整治、改进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范拖欠工资情况;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建筑企业带资承包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对改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欠薪问题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况。

2.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欠薪涉嫌犯罪行为情况。重点自查健全农民工欠薪投诉机制,畅通窗口、门户网站、“12333”热线、投诉举报电话等欠薪投诉举报渠道以及通过媒体或在工地设告示牌等方式广而告之的情况。加强跨地区执法协作情况;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情况;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震慑作用情况。

3.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情况。重点自查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情况;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上级交办督办的欠薪案件及陈案的查处情境,对违反治安管理人员和涉嫌犯罪人员依法查处情况;对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情况。

4.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重点自查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列入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情况;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和欠薪预警系统情况;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避免发生极端事件情况,改进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相关制度建立的情况。

5.加强组织领导情况。重点自查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情况。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将保保障农民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情况;建立健全定期自查和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情况;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情况。

二、自查安排

1.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围绕上述自查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推动解决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问责一批失职失责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责任人,明确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研究提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具体措施。

2.自查工作从321日开始,至45日结束。自查期间,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政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部分问题突出的县区和部门进行抽查。

3.自查报告于45日前将报市政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梳理总结本县区或本部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情况,全面开展自查,按时报送自查报告。

2.迅速行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立即组织专门人员,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造成工资拖欠的原因要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存在违法违规和工作不到位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商洛市政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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