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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商洛市人社局 时间:2018.03.16 10:50:00

2018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两会”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继续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赋予人社部门的新任务,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人社工作质量和效益,让人社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1.强化四轮驱动,确保完成就业目标任务。以“政策撬动、产业拉动、创业带动、服务推动”作为全市就业工作的着力点,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多措施力促各类人员就业创业,努力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

2.完善就业扶持政策,稳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及时兑现各项补贴,充分发挥资金撬动作用。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就业资金管理系统,积极配合省上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切实用好管好就业补助资金。

3.发挥主导产业优势,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充分利用产业园区的聚集带动作用,借助我市现代材料、现代中医药、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新能源、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成长型服务业,不断扩大服务业吸纳就业空间,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4.大力扶持自主创业,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巩固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建设,强化创业孵化功能,提高孵化质量,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认定工作,打造1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推进信用村建设,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审核程序,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不断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就业总量增长。

5.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通过民营企业招聘周以及“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宁商劳务协作等专项招聘、服务活动,为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搭建就业供需平台,提供职业介绍和指导,大力开展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劳务输出,促进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和自主创业。落实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依托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动城乡就业创业融合发展计划,统筹做好农民工、去产能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及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40万人以上,创经济收入65亿元。

6.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落实国家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继续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创新就业创业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7.加强动态监测,做好就业形势研判。完善就业统计管理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预案,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做好就业形势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8.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自主创业三项任务和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开展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社区工厂)评选活动,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成效显著的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社区工厂),给予表彰奖励。开展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对于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成功并带动就业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深化社会保险改革

9.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工作,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办法和职业年金办法,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管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10.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落实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探索灵活统一的费率调整机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11.
深化医疗、生育保险改革。继续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全面推行医保智能监控。建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谈判机制和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机制,推动深化医改和三医联动。推进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的统一管理。

12.完善理顺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实施办法,配合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加快行业属地化移交工作,做好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将项目参保方式向交通、水利领域延伸,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

13.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省上统一部署,继续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14.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格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

15.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参保扩面。进一步整合资源,统一经办服务标准、流程、制度等,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建立更快捷、更简便、更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强化风险防控,扎实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简化经办流程,提升服务能力。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6.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各项职称改革政策落实,基本完成覆盖面广、人数较多的主体职称系列改革工作。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健全职称系列层级设置,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实施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制度,加快高级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建设。

17.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推荐工作,组织做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国际交流计划申报工作,开展专家和博士后服务基层活动,组织实施各类人才项目和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落实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要求,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18.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争取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实施,推动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工作。制定促进我市技工院校发展有关政策,推动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落实国家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开展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做好省市技能竞赛选拔赛工作。

19.做好引才引智工作。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积极争取和组织实施各类引才引智项目,持续为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四、不断深化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20.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做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落实工作,深入全面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探索分类招录,完善公务员遴选政策,探索促进公务员成长机制。突出政治建设,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年报统计工作。

2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新修订的《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大高层次人才招聘和引进力度,引进100名研究生学历人才。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调整优化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结构比例,进一步激励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规范聘用合同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配合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加强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工作。

22.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不断提升军转安置工作质量,确保完成2018年军队转业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扎实开展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个性化培训工作。健全解困稳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23.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按照中省安排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落实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配套的工资政策,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并落实公务员奖金制度,及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政策,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4.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稳步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制度,加强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监测分析,根据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及时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六、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25.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协商机制,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对特殊工时审批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和落实休息休假制度。

26.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做好农民工工作。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能,强化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大力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展省级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27.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调解组织,推动仲裁庭标准化建设。落实仲裁工作制度目录、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健全调裁审衔接机制,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

28.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健全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理机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执法监管,完善市内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对欠薪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七、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29.加快人社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网络运行畅通。加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大数据应用,推进互联网+人社服务。做好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建设试点工作,加大社会保障卡应用力度,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30.加强督导调研。突出项目、资金、政策落实落地,加强调研和重点工作督查,着力推进工作落实。围绕抓点示范、深化改革、打造特色亮点,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掌握实情,倾听呼声,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3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三统一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积极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2.夯实工作基础。深入组织实施赶超越和五新战略任务,努力促进人社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传播人社好声音,积极构建人社宣传大格局和全媒体矩阵,提升人社宣传工作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和社会风险防控工作,为人社工作营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八、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3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34.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摆四风突出问题,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落实三项机制,按照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评选,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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