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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布2017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报告
来源:人社部 时间:2018.04.02 08:53:24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有关要求,近日,我部向社会公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报告》。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部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制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具体化。2017年,人社部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主要抓手,协调推进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全系统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报告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部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部党组书记、部长尹蔚民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部务会研究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制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具体化。2017年,我部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主要抓手,协调推进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全系统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决定取消2项部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1项已公布,另外3项待有关法律修改后再公布)。同时,根据审改办的要求,制定并公布了部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唯一编码、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制定行政许可标准化评价办法,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

2.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9月,我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了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明确了每项职业资格的设置依据和实施部门。对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职业资格目录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全国共有2581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遴选确定了129家“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进一步发挥诚信机构的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发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力指数》等12项国家标准,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进程不断推向深入。会同工商总局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积极配合工商行政部门,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流程,初步建立了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实现了信息数据的协同共享。

4.全面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持续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职业培训,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135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9%,比2016年下降0.1个百分点,保持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办法,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开展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切实履行好政府的人才综合管理职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取得历史性突破,荣获金牌榜、奖牌榜首位,上海获得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举办权。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和聘用制度,顺利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全面实施中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指导地方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稳步推进,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劳动关系处理总体平稳,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保持了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5.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全面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我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公共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业务的有机结合,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组织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优化公共服务座谈会,推广各地经验做法,狠抓《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的落实。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各地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创新,按照“需求导向+流程驱动”的理念对公共服务流程进行重新构建,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截至2017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0.88亿人,与2016年底相比,增长11.9%。

6.全力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17年底,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全面联通所有统筹地区,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各类医保制度,服务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四类跨省就医人群,开通了8499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90%以上的三级定点医院已联接入网,超过80%的区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7.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进立法。按照中央关于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公务员制度等改革要求,开展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等法律修改前期研究。配合法制办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工作。

8.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规章制定工作。发布了6个部门规章,包括:修订公布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企业年金办法》,制定公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试行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事项、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时限和内容。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未经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党组会或部务会讨论,2017年共对60余份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草案中存在的不合法规定,都作出了修改,使之完全合法。

10.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对现行有效规章和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废止和宣布失效文件102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工作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规则》,坚决贯彻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不断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按规定分别提交党组会、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提交党组会或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

12.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印发《2017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事项目录》,对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规定对列入目录的重大事项,要提前按程序进行重点评估。未按期评估的,要说明理由;应评未评的,不得提请党组会、部务会审议;对没有列入目录但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也要进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应评尽评、全面客观的原则,对提交党组会或部务会审议的重大决策文件进行把关,督促部属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3.认真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治理。会同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2017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印发《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明确治欠保支工作的行动目标、措施和具体要求。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决定对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1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能力,以易发、频发违法问题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2017年3月,以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为重点,会同工商总局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17年6月,以工资、工时和社会保险为重点,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2017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0.6万件,与2016年相比,违法案件数量下降了36%,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71.9万户次,督促用人单位与167.5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50.1亿元,督促1.7万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2.9亿元。

15.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制定并公布了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8个省区市建立了执法人员数据库和监管对象数据库。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欠薪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配合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从限制政府资金支持、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明确了30条联合惩戒措施,使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如何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科学组织评议考核、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7.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部党组和部属各单位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严字当头,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员日常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决惩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案件查办及处理情况,以案示警、以案示教。

18.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共承办全国人大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1304件,并做到100%的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沟通、10%以上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建议,完善我部有关政策措施,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按季度召开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宣传推进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有效引导舆论。每个工作日编报《舆情快报》,针对可能引发媒体炒作的舆论热点问题,提前准备舆情应对预案。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舆情工作办法》,加强舆情研判会商,妥善处置“江苏徐州事业单位招聘”“深圳窗口作风”等多起舆情事件,主动引导舆论,确保舆情总体平稳可控。

19.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重大项目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建设项目、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实施风险评估基础上,加强重要工作岗位、重要业务环节的管理,从业务层面对关键工作环节强化控制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20.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会同最高法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意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投诉请求。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掌握预警性信息,并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置。及时修订信访应急工作预案,不断强化依法应对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

21.加大普法力度。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普法方面的职责。印发《关于做好技工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技工院校从2017年新学期开始,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为技工院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伤保险、“话说居民养老保险”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

22.妥善处理行政争议。2017年,共处理行政复议申请241 件,比2016年增长14.76%,其中进入受理程序的113件;处理行政应诉案件109件,比2016年增长19.78%,其中一审74件,二审35件。加强对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问题的研究,梳理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主要行政法律风险,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23.落实集体学法制度。2017年9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教授作“在历史新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讲座,部党组成员、部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企事业单位司级干部和党办主任约350余人参加。

24.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积极推荐选派司局级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等院校法治专题调训学习,部里举办的有关培训班都将法治课程作为重要内容。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专门开辟“法规建设”专题,丰富学习内容,加大学习力度,推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更加重视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共有3.8万人参与学习,累计学习11.4万学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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