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人社网 > 考试信息 > 公务员招录 >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审批
来源:陕西省公务员局 阅读:次 时间:2018.10.27 16:14:00

职权类型

其他权力类型

法定期限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

录用公务员工作各环节时限以当次《招考公告》公布的时限周期为准

实施机关

省公务员局

咨询电话

029-63915391

责任单位

考试录用处

监督投诉电话

029-63915213

办事对象

公民

办理地点、时间

省政府大院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申报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陕西省政府令149号)等的报考范围,以及录用公务员当次《招考公告》的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提交符合录用公务员职位设置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报考者提交(填写)的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收费情况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责任事项

起始阶段责任:制定并发布招考公告。
审查阶段责任: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测评办法,确认报考者是否具备和符合录用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公示阶段责任: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事后管理阶段责任:对公示期满,且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机关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

备注

 

 

流程图

版权所有: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标识码:6110000037 陕ICP备1300761-1 网站地图
党政办公室电话:0914-2312968 传真:0914-2387971 地址:商洛市民主路1号 网站维护:0914-2385592 微信:shetaocom 推荐浏览:IE8.0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