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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商洛市人社局 阅读:次 时间:2019.10.22 08:54:44

              商人社函〔2019222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返聘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岗位职数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

()学历资历条件

⒈晋升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按照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执行。

⒉晋升中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并聘任满4年;

4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助理级职称并聘任满4年。 

3.晋升助理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4.晋升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报:

  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高级职称的,按照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提供;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论文1,也可提供工作总结、专利成果、教学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发明专利、理论文章、代表作品等其他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成果。

()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员应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20152019年度,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其他申报条件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倾斜政策

()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

1.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评审,聘任现职年限可减少1年提前申报;对于工作业绩突出,获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行政部门表彰的,且年度考核合格,可再减少1年提前申报(各类表彰不累加计算)。有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同时可减少3年提前申报。

2.在贫困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符合晋升职称的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聘任助理级职称满5年,工作业绩突出,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相关程序由市人社局认定基层中级职称资格。

3.在贫困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符合晋升职称的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聘任中级职称满8年,工作业绩突出,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相关程序报省人社厅认定基层副高级职称资格。

4.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在脱贫攻坚中受到省政府或国务院表彰,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单位岗位职数的限制,直接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正高级职称;具有初级、中级职称人员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以上倾斜政策,不适用于国家实行考试、考评结合方式晋升职称等级的系列(专业)以及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才。

()向脱贫攻坚人才倾斜

1.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任现职期间到贫困县服务满1年、或与乡镇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获市级政府(省级部门)表彰,且年度考核合格,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

2.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等工作满1年,参加职称评审,可减免一项科研成果或一篇论文,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减半。驻村工作满2年,对科研成果、论文不作要求,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并且在职称评审时,给予总分值10%的附加分。驻村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3.通过双向挂职、对口支援、短期工作、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选派到基层创新创业和开展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任职时间连续计算,在基层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依据。

()向贡献突出人才倾斜

1.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或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2.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或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3.对于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支持评审工作的函》(陕人社函〔2019287号)精神,让援派专业技术人才体会到荣誉感、成就感、获得感。

四、其他规定 

()实行职称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精神,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打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精神,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畅通非公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渠道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享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坚持统一标准。

五、相关事项 

()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工作性质、工作岗位未发生改变的,原则上不得转换系列评聘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转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可按隶属关系申报转换材料,重新参加评审。

()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市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职称资格认定

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初、中级职称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确认。非全日制的五大毕业和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由用人单位根据系列(专业)评审条件,重点考核其业绩,考核合格者认定初级职称。

六、申报材料

()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职称评审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报送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商洛市事业单位岗位使用审批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专学历或2002年以前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

7.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5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10.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自助打印的成绩单;

11.任现职以来的著作、论文、工作总结、教学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技术推广总结等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12.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3.破格申报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4.近期免冠2寸证件彩照一张;

15.其他:

1)职称转换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换表》一式3份,并附毕业证书、原任职资格批复文件、任职资格证书、相关调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业务工作总结1份。

2)职称确认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一式3份,并附原任职资格批复文件、参加资格评审时的本人学历、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员调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职称认定要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任职称)、并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业务工作总结1份,教师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全日制的五大毕业和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的初级职称认定按照职称评审条件提供相关资料。

4基层职称资格考核认定材料严格按照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商人社函〔2019223号)要求报送。

()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任职年限、获奖证书、论文成果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930日。材料信息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真实;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使用规范表格,要求纸张大小为A4,双面打印,不得复印。相关表格可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下载”——“专技人员相关表格下载”板块下载。

2.申报材料要齐全完备,《评审简表》和《评审表》不装订,其余材料按报送材料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要用规范的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材料袋一面粘贴《职称申报材料目录》,注明申报人员的姓名、单位、申报专业类别、级别和材料的内容、份数;另一面粘贴《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如实填写公示监督内容,群众代表签名不得少于3人。材料袋应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需一人多袋的应进行捆扎,并在袋面注明。

3.申报材料由县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报送,报送时须出具正式推荐报告文件,文件后分级别、分专业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要做好材料的清点、整理、归类工作,按系列和级别分类上报,对不符合条件、材料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的予以退回。全市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1115日至30日,请各县区和市级各主管部门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指派专人按时报送市人社局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高级职称材料上报时间,按各系列评审文件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评审安排

()评审标准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各系列专业技术条例规定,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以及在脱贫攻坚方面的业绩贡献。

()评价方式

今年职称评审在以往同行专家量化评审的基础上,增加考核认定的方式。对申报评审的参评人员由评委会专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赋分,通过答辩的方式对参评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行考察,最后由评委会综合评价确定是否具备相应级别的职称。对申报认定的参评人员,由评委会专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是否具备相应级别的职称。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县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认定。

()评审组织

考虑到我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较小和各县区均属于贫困县的实际情况,今年职称的认定和评审一并开展,由我局统一组织专家评委对认定材料和评审材料进行评价。除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和基层卫生系列高级另行发文安排之外,其他系列不再单独下发评审文件。申报评审的按照本通知执行,申报认定的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商人社函〔2019223号)执行。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将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各系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县区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人才强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落实倾斜政策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中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倾斜政策,目的是让更多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政策,掌握政策标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倾斜政策在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中全面落实到位。在推荐过程中,要根据岗位情况和评审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重品德、重业绩、重能力”的导向,严把申报标准、规范推荐程序,注重分类区别、做到统筹兼顾,把真正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出来,严禁推荐不在岗或不胜任的人员。

()强化责任追究

健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专业技术人才必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计入失信人员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县区、各用人单位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照申报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对审查把关不严的单位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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