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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 时间:2019.11.07 10:26:37


 


 


 


商人社函〔2019251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服务我市专业技术人才,促进人才成长,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返聘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岗位职数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国有企业和非公有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不受岗位设置限制。


(三)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8.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有丰富扎实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具有提高工程质量、推动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制定行业标准等方面的业绩和实际贡献。


1.市直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期刊(期刊应具有CNISS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


2.县区专业技术人员对科研成果、论文条件不作硬性要求,可等量提供能够体现其能力与业绩的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项目报告、技术(产品)创新、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专利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替代。


()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员应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20152019年度,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其他申报条件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倾斜政策


()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


1.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聘任现职年限可减少1年提前申报;对于工作业绩突出,获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行政部门表彰的,且年度考核合格,可再减少1年提前申报(各类表彰不累加计算)。有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同时可减少3年提前申报。


2.在贫困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符合晋升职称的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聘任中级职称满8年,工作业绩突出,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相关程序报由市人社局认定基层副高级职称资格并报省人社厅备案确认。


3.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在脱贫攻坚中受到省政府或国务院表彰,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单位岗位职数的限制,直接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向脱贫攻坚人才倾斜


1.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任职期间到贫困县服务满1年、或与乡镇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获市级政府(省级部门)表彰,且年度考核合格,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


2.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等工作满1年,参加职称评审,可减免一项科研成果获一篇论文,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减半。驻村工作满2年,对科研成果、论文不作要求,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并且在职称评审时,给予总分值10%的附加分。驻村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3.通过双向挂职、对口支援、短期工作、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选派到基层创新创业和开展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任职时间连续计算,在基层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依据。


()向贡献突出人才倾斜


1.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标准(试行)》,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2.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标准(试行)》,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3.对于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支持评审工作的函》(陕人社函〔2019287号)精神,让援派专业技术人员体会到荣誉感、成就感、获得感。


四、其他规定 


() 通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的互认通道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精神,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 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的发展通道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精神,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 畅通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评审通道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申报材料


()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报送材料内容


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提供以下材料(1-13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商洛市事业单位岗位使用审批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需提供有效期为6个月的学信网验证报告,中专学历或2002年以前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


7.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5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10.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自助打印的成绩单;


11.任现职以来的著作、论文、工作总结、教学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技术推广总结等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12.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3、破格申报的须提供破格相关佐证材料;


14.申报职称转换、确认和认定的提供以下材料:


1)职称转换的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换表》一式3份,并附毕业证书、原任职资格批复文件、任职资格证书、相关调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业务工作总结1份;


2)职称确认的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一式3份,并附原任职资格批复文件、参加资格评审时的本人学历、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员调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职称认定的按照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人社函2019223号)要求执行。


()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任职年限、获奖证书、论文成果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1031日。材料信息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真实;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使用规范表格,要求纸张大小为A4,双面打印,不得复印。相关表格可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下载”——“专技人员相关表格下载”板块下载。


2.申报材料要齐全完备,《评审表》和《评审简表》不装订,其余材料按报送材料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要用规范的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材料袋一面粘贴《报送材料目录》,按顺序填清材料的内容及数量;另一面粘贴《陕西省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公开监督卡》,如实填写公示监督内容,群众代表签名不得少于3人。材料袋应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需一人多袋的应进行捆扎,并在袋面注明。


3.申报材料由县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报送,报送时须出具正式推荐报告文件,文件后分级别、分专业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要做好材料的清点、整理、归类工作,按系列和级别分类上报,对不符合条件、材料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的予以退回。评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00


六、有关说明 


()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工作性质、工作岗位未发生改变的,原则上不得转换系列评聘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转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可按隶属关系申报转换材料,重新参加评审。


()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市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职称资格认定


符合基层职称资格认定条件的,按照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人社函2019223号)要求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专业答辩


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环节安排另行通知。未参加答辩人员,将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评审。


()证书办理


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申报人员须提交电子证书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尺寸626像素()x413像素()大小不超过300K,以申报人员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命名(如XXX-612501198001010001),由各县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收集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报送时间


全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1120日至30日,请各县区人社局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指派专人按时报送市人社局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人:夏欣健,电话:2318307)。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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