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同志:
您好!首先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在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以及各参保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有序推进。根据省、市人社部门有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决定从2021年1月起,全面启动“中人”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现就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发放有关事宜敬告如下:
1、发放范围和条件:①职业年金首次发放人员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中人”(已于2019年7月20日之前办结在职转退休业务)。2021年1月市本级已将此次发放人员退休以后的职业年金待遇予以一次性补发。对于2019年7月20日之后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人员,职业年金待遇核定由各参保单位网厅申报,经办机构进行单个核定,以后陆续发放。
②按照改革政策规定,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老人”没有缴纳职业年金,所以不享受职业年金待遇。出国(境)定居等其他参保人员,符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2、职业年金的核算办法: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中人”,按照本人退休时职业年金累计总额除以对应的计发月数为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按月发放,发完为止,同时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职业年金待遇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托管银行按月代扣代缴。
3、职业年金发放方式及时间:职业年金待遇由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根据市养老保险处职业年金支付申请,委托年金托管银行于次月10号左右按月发至退休人员银行卡(社保卡)中。
4、其他情况说明:①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对享受职业年金待遇退休人员来说会有两个变化:一是原来每月一笔待遇到账会变为两笔待遇到账(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二是两笔待遇到账时间可能不在同一天。
②如果出现银行卡(社保卡)挂失、更换等情况,请及时告知原单位经办人员,并由经办人员在网厅经办系统上报信息,以免影响您的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发放。
若您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原单位经办人员或我处待遇发放科工作人员。业务咨询电话:0914-23152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商洛市养老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