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商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劳动仲裁办案方式,开展“流动仲裁庭”服务。6月1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流动仲裁庭”深入陕西锌业有限公司,成功处理了一起因工伤待遇引起的劳动争议。
陕西锌业有限公司职工杨**因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劳动仲裁,商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后,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鉴于该案事实较为清楚、标的额不大,可以适用简易处理程序。我们决定开展“流动仲裁庭”服务,不让当事人跑路。庭审中,在举证质证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在庭审调解阶段,仲裁员就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耐心的解释说明,及时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顾虑,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现场制作并送达了仲裁调解书。
开展“流动仲裁庭”服务,是商洛市人社局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的一项有益探索,也是改进作风、方便群众的创新举措。旨在为当事人提供“靠前服务”,减轻双方“诉累”,将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在基层。通过公开庭审现场,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知晓度,提升了调解仲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