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人社网 > 人事人才 > 人才队伍建设 >
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04 15:40:41

商人社函〔2023181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陕办发〔200718号)和《商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商政人社发〔201487号)相关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并已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及其聘用在本单位主体系列正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经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核准设置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三级岗位。未核准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但确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也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核准后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相应予以减少。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面向一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三)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并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7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可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四)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1年以上,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参与人;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5.“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6.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

7.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8.部、省级重点项目(课题)参与人(个人排名前三);

(五)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或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5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可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2.主持承担过1项国家级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或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主持培育成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3个以上,并在全省大面积推广应用;

4.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5.获得省级以上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6.获得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7.获得国家有关部委(局)颁发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类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8.获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全省性文艺新闻出版类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9.获得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颁发的全国性文学、戏剧、美术、摄影、音乐、舞蹈、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类奖1项以上;

10.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或国家星火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11.获得省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12.国家专利权主要发明人;

13.在NatureScience杂志发表学术论文。

14.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学术期刊或《中国社会科学》或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2篇以上;

15.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特殊人才。

三、申报程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并填写《商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按行政隶属关系推荐上报主管部门;

(三)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审核,上报市人社部门;

(四)市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相关行业专家评议;

(五)市人社部门对评议合格的,予以核准。

 各县区、各部门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材料包括: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函。内容包括本单位三级岗位目前实际聘用人数、提出申请人员资格情况、评审情况、单位研究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二)《商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符合申报条件人选的业绩、成果、获奖、受聘年限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四、实施工作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387日至827日)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查;第二阶段(2023828日至911日)为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报送材料;第三阶段(2023912日至1020日)为市人社局汇总材料、专家评议、核准。

五、实施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导向作用好,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高度关注的工作,各县()人社局、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慎实施。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在严格条件、严格标准的前提下,向教学、科研、临床等第一线倾斜,严格控制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申报数量。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责任。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于2023912日前,报市人社局事业二科。申报表与其他材料分别装订,附件材料尽可能装订成册,所有报送材料要求装袋,做到一人一袋,袋面粘贴内附材料目录,确因材料较多需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商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22年)》

可登陆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二科0914-2335509


附件:1、商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2、商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1

附件1


商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并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一)经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核准设置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三级岗位。未核准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但确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也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核准后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相应予以减少。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面向一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三)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并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7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可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四)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1年以上,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参与人;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5.“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6.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

7.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8.部、省级重点项目(课题)参与人(个人排名前三);

(五)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或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5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可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2.主持承担过1项国家级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或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主持培育成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3个以上,并在全省大面积推广应用;

4.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5.获得省级以上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6.获得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7.获得国家有关部委(局)颁发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类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8.获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全省性文艺新闻出版类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9.获得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颁发的全国性文学、戏剧、美术、摄影、音乐、舞蹈、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类奖1项以上;

10.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或国家星火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11.获得省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12.国家专利权主要发明人;

13.在NatureScience杂志发表学术论文。

14.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学术期刊或《中国社会科学》或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2篇以上;

15.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特殊人才。


附件2:商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

PDF文件下载: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标识码:6110000037 陕ICP备2021006718号-1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914-2312968 传真:0914-2387971 地址:商洛市民主路1号 网站维护:0914-2385592 微信:shetaocom 推荐浏览:IE8.0以上浏览器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