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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惠民政策
来源:商洛市社保局 时间:2024.07.03 17:44:12

为进一步给企业减负,兜牢民生底线,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2024年继续实施以下失业保险援企惠民政策。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继续执行失业保险1%的最低费率政策至20251231日。预计该项政策的落实全年为全市企业减负600万元左右。

二、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末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3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2%)的企业,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均可申领稳岗返还。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按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预计该项政策落实将为全市企业返还资金1500万元左右。

三、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直接补贴给取得证书的职工,大力鼓励一线职工提高技能水平。该政策执行至20241231日。

四、持续发放失业保险金。

坚持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代缴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今年全市统一标准,每人每月1845元。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不足2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3个月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费2年以上不足3年符合条件的发放6个月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费3年以上不足4年符合条件的发放9个月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费4年以上不足5年符合条件的发放12个月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以上不足10年符合条件的发放18个月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发放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凡需要更详细了解以上政策者,可电话咨询0914-238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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